乡镇政府有权自制拆迁补偿标准吗?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做这些简单的事情,也可以让2024年拆房赔偿播种下优质的基因,最终长成参天大树,成为行业的翘楚。在明各具特色的督导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lawyer.com/55876.html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3%2F0214%2F7db696e3j00rq23930016d000hs00agp.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看到这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上述案例中乡镇政府自制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明拆迁律师提醒:当然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会出现乡镇政府自制补偿标准的违法现象,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是哪个部门作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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